鄭州裝修網了解到,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從土地市場的用地來源看,主要包括國有用地和集體用地,所以國土部此次表述,或是說在住宅市場的用地方面,會逐漸放開集體建設用地。必須注意的是,當前在居住用地的放開方面,其實只有租賃市場才有機會,其他領域其實不太可能一次性放開。而大城市的城中村和城邊村將成為這一政策的主要著力點。
集體租賃住房試點將進一步擴大
“此番表述意味著集體租賃住房試點將進一步擴大。”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說。
2017年8月,國土部明確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首批集體建設用地用于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在試點城市,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預計城市租賃市場受影響最大
在專家看來,“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還包括集體經濟組織、非開發類的相關企業、個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資公司等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其中,國有企業用地的開發備受關注。
嚴躍進認為,過去很少被提及用于住宅用地的國有企業工業用地,當前也需要積極轉性,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場有限的情況下,會積極盤活此類存量土地,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產權房、租賃住房的“四元產品線”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應。
企業自有用地建房已開始試點。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會發布消息稱,北京鼓勵國有企業利用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房,目前已建約12萬套。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政府不再壟斷住房土地供應,對集體土地價值將產生非常大的提升影響,其中,城市租賃市場影響最大,對商品房住宅市場也能起到緩解供需的作用。
“小產權房”仍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多渠道土地供應絕非意味著促進小產權房轉正。在2017年9月的會議上,對于社會各界關注的集體租賃住房和“小產權房”關系問題,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廣華明確表示,兩者有本質區別。集體租賃住房用地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村土地利用規劃,經依法批準建設,依法實施不動產登記。“小產權房”既涉及違法用地,又涉及違法建設和銷售,產權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