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限購以家庭為單位 用子女名義來買房 來逃脫限購行不通
“限購政策下,夫妻只能買二套房,不能買第3套房子,我現在還想買的話,寫5歲小孩名字可以嗎?”市民劉雪這樣表示。
在嚴厲的調控舉措下,像她這樣買房被限購的家庭不在少數,很多家長認為再買套房子寫孩子名字就能擺脫限購。鄭州裝修網小編了解到,實際上,此舉是行不通的,業內人士分析說,鄭州的限購政策以家庭為單位,若孩子自身未滿18歲是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不能獨立成為家庭,更不能獨立買房,所以家庭并不能擺脫限購。也有市民想通過房產贈與或者直接過戶的方式把原有房子寫成孩子名字,以此讓自己名下房產減少再去買房,都是無用的。
年滿18周歲子女可獨立買房
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產,即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那么若孩子年滿18周歲又是鄭州市戶口就可獨立買房,限購1套。可全款或者按照現在鄭州首套房政策:首付三成,首套房貸基準利率上浮10%。
“不過,如果無經濟收入或經濟收入不理想,可增加共同還款人或擔保人,比如說父母。此時,父母名下不管房子多少都不會影響孩子享受首套房政策。”有項目銷售負責人這樣說道。
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這些弊端要知道
鄭州裝修網小編了解到,擔心未來房價繼續上漲,孩子買不起房,很多家長有購房資格,想以未成年子女的名字買房。對此方式,有專家并不建議,認為弊大于利。
首先,未成年子女沒有民事行為能力,買房肯定要全款。
其次,根據規定,在子女未滿18周歲之前,父母不能隨意處理其名下的房產,比如抵押、出售等行為。即使父母做生意缺錢,也不得對房屋進行抵押貸款。除非是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比如未成年子女的教育、醫療需要大額消費等。
第三,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
即使是夫妻共同出錢購買的,離婚時也無權分割,因為在法律上來講該房產不屬于夫妻任何一方的財產,只能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暫代管理。
鄭州裝修網小編了解到,第四,孩子成年后再買房就屬于二套房,可能會面臨提高首付比例,貸款利率較高等情況。
摘自: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