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二七區長江路與興華南街交叉口附近的某花園小區業主反映: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駐小區,原本是為了提供高質量的服務,為業主創造更好的居住環境,不料,服務卻一日不如一日,部分業主提出,2011年該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曾成立過業主委員會。但至今業委會根本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不清楚物業公司是如何進駐小區的。而業委會負責人則稱,如今的物業公司是暫時代管小區,業主大會召開難太難。
問題現況:
2月28日上午,來到某花園小區,抬頭仰望,彩色的充電飛線縱橫空中,讓這個小區顯得更為零亂。除了空中的凌亂,路面是各種亂停亂放的車輛及隨處亂堆的雜物,小區西側的消防通道被私家車完全占據……看見一些單元樓下的大花壇,幾乎看不到任何綠植,更有部分居民將家中不用的雜物丟棄于此,有的則將綠化花壇圈為私家菜園。而小區中心花壇則直接變身為停車場,停滿了私家車。值得一提的是,小區門口保安室有保安值守,大門門禁能正常使用。
發現12號樓二樓樓道消防柜內落滿灰塵,與消防閥門及水帶配套的水槍噴頭不見蹤影。“關鍵是消防管道內根本無水可用!”居民劉先生上前擰動閥門,卻連一滴水都沒流出來。另外,小區監控長期“失明”,導致業主物品、車輛丟失,私家車被惡意劃傷均無據可尋,這讓一些業主覺得很憋屈。
“新物業進駐小區前,是否召開過業主大會?”,業委會副主任范先生告訴記者,業委會有業主的委托書,業委會可以解聘、招聘物業公司,這個小區召開業主大會非常難,一去就只有20多個人,根本組織不起來,也無法形成任何決議?!弊穯?,“也就是說兩年多前,物業進駐小區,沒召開業主大會是嗎?”,范先生稱自己“不太清楚”。至于業委會設立的辦公室,范先生稱近年來確實無人值守。
對于業委會被部分業主控訴“不作為”,范先生認為這種說法極不負責任,個別“挑事”業主動機不純,并稱“不交物業費,就別提意見”。并表示如今物業公司收費標準為0.42元/㎡,遠低于鄭州市區物業公司的收費均價,且物業為小區重建大門門禁,都是業委會努力的成果。
鄭州裝修網支招:
一、業主應理性維權
業主得樹立合同意識,簽訂了合同,享受了物業服務,就應該交費。至于服務的質量好不好,那就要看有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如果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法官在判案時會對物業費酌情考慮進行核減。鄭州裝修網建議,業主在遇到涉及自身權益的事情時,應理性維權,如果一味不交物業費,反而適得其反。
二、查閱業主大會檔案資料,落實業主大會成立日期、業委會任期等基本情況;
三、召開由花園社區人員及雙方業主代表參加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了解小區基本情況及雙方業主訴求
四、召開物業指導中心全體人員會議,集思廣益,共同研究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