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向鄭州裝修網的小編求助,稱他家臥室墻皮脫落,向物業公司反映后物業不管,現在不知道該找誰處理?
鄭州裝修網的小編核實
王先生家住市區長江路某小區。2011年交房后,王先生即裝修入住了新家,但當年7月份的一場大雨過后,王先生發現臥室飄窗下面的墻體被水滲濕了。之后,飄窗下面的墻體開始出現掉粉的情況。“滲水就是因為防水沒有做好。”王先生說,幾年來,墻皮一點點地脫落,到如今,飄窗下面長約2米、寬約30厘米的墻面已經脫落,并且還在向兩邊蔓延。
部門回應
鄭州裝修網的小編首先向小區物業反映了此事。“室內墻體掉粉不屬于物業的管理范圍,我們主要負責保安、清潔等后期服務。”該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劉女士說。
隨后,鄭州裝修網的小編聯系上了該小區的房地產公司。“我們已經知道這件事情了,由于小區的建筑商是鄭州的一家企業,所以需要等建筑商的相關負責人來漯河時,向其反映此事,然后協調解決。”該小區房地產公司相關負責人李先生說。
那么,室內墻體掉粉究竟該由誰來處理呢?
鄭州裝修網的小編咨詢了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業科科長石磊。“《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根據規定,這就需要看房屋是否過了保修期,如果尚在保修期內,可以和建筑商協商進行解決;如果已經過了保修期,則需要業主自己來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