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3·15消費者權益日,而大河報房地產事業部近10名3·15小衛士已經為中原購房者奔波采訪調查近半個月。在這期間,我們記者的手機成了24小時熱線,全省各地的購房者打來電話傾訴他們在購房過程中的種種遭遇,或義憤、或無奈、或聲討、或糾結,有要求曝光的,有要求退房的,有要求解決問題的……
據鄭州裝修了解到,有的購房者看到大河樓市3·15小衛士電話,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他們同時給不同的記者打電話,像祥林嫂一樣一遍遍傾訴自己的遭遇,希望媒體幫他們解決問題;有的業主在記者調查采訪完準備寫稿時,半夜發來微信,乞求記者:“要不還是不要見報了吧,畢竟我們還在這房子里住,怕以后開發商或物業找我們麻煩……”有的業主千叮嚀萬囑咐告訴記者:“寫稿時能不能不提我是哪棟樓的,能不能把我的手機號隱去,能不能不提我姓什么……”
面對購房者的種種顧慮和訴求,大河樓市的小衛士們深感無奈和痛心。的確,對于普通人來說,買房始終是人生第一大事,房子是很多人傾其半生或一生積蓄要換來的家,可花了那么多錢,在買房過程中,在居住過程中,我們還要提防開發商的各種購房陷阱,要面對房屋出現的各種質量問題,還要遭遇物業公司的粗暴管理……試問,在這些問題的摧殘下,業主的尊嚴何在?購房者的權利又有誰來捍衛?
我們很遺憾,我們只是媒體,我們沒有解決問題的權力和能力,我們只有真實地記錄下購房者的遭遇。今日,大河樓市3·15專題把這半個月來樓市3·15小衛士采訪到的部分投訴案例,按照“延期交房、虛假宣傳、房屋質量、物業糾紛、霸王交房、規劃改變、房產證糾紛”這些投訴熱點來分類刊登。目的不是為了曝光,只想借此提醒購房者“買房是大事
購房需謹慎”;同時警示開發商“做誠信企業,建良心好房”。
房屋質量
鄭州康橋溪山御府書房墻壁裂成“蜘蛛網”
業主投訴:2012年,鄭州王女士購買了康橋溪山御府一套房子,2013年8月,王女士搬進新房,半年后,她發現自家客廳、書房還有臥室墻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縫,其中最嚴重的是書房墻上的裂縫,“墻上的裂縫跟蜘蛛網似的,不僅不美觀,我也很擔心房屋的質量”。
王女士從物業處了解到,自己書房的墻壁,在住宅完工前,是一個施工洞,用于運輸建筑垃圾等,施工結束后,在施工洞中填入磚塊,又重新用水泥糊了起來。
3月5日,康橋溪山御府物業處一名崔姓負責人帶領一名工程人員來到王女士家查看后,說也沒看懂是個啥情況,王女士提出維修要求時,這位負責人表示:已過了房屋2年的質保期,維修費用需要王女士承擔。
記者調查:接到投訴后,記者聯系上康橋溪山御府物業處崔姓負責人,他告訴記者,王女士家的墻面本身并不存在質量問題,但是考慮到王女士的“心病”,物業處已經聯系工程方面的人員,近期將對王女士家進行修復,“將墻面劈開,重新對磚墻進行填補和維修,費用全部由我們物業來承擔,施工后的墻面粉刷要由他們自己負責”。
鄭州一處庭院多名業主投訴墻面脫落
業主投訴:2008年,李先生在鄭州市天倫路“一處庭院”買了一套90.3平方米的房子,2009年入住3個月以后,墻面出現大面積脫落,翹皮的情況。
無獨有偶,61歲的鄭先生,2009年購買了“一處庭院”的房子。入住之后,就發現墻面脫落,翹皮現象,多次去物業反映情況,“曾有物業工作人員來家里看過后,口頭答應賠付一千塊錢”,鄭先生認為賠償太少,不能接受,于是從2012年起,鄭先生就不再交納物業費了,但如今墻面脫落,翹皮現象仍未解決。
記者調查:3月13日,記者在李先生家看到,墻面和頂部到處都是裂縫和脫落,沒有一面墻是完好的,一面墻的房梁處甚至用膠帶粘住才不致脫落。記者走訪幾家鄰居發現該問題很普遍。鄰居何先生稱,裝修前發現墻面一碰就掉皮,反映給開發商后,一名施工工頭被派來維修。把所有的墻面都鏟完,又重新抹了一層水泥大沙。工頭稱,原來墻面的沙里含土量太大,導致凝固不牢,一碰就掉灰,這是供應商的問題,這棟樓8樓以上住戶反映較多。但是何先生家裝修好后墻面還是有細微裂痕。
李先生稱,“6年了,光物業經理都換了好幾茬了,到現在也沒有解決。”
記者隨李先生來到河南利達置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梁先生稱這事只能跟物業協商,物業費交給物業公司了應該由他們負責,讓物業跟施工方溝通。
現任物業經理王經理稱,不是很清楚此事,關于房屋質量還得請示集團領導。
隨后記者聯系上該公司方總,他稱,年前曾對小區房屋質量問題做過普查登記,可以肯定的是房屋質量問題不大,不然也不可能經過驗收,造成房屋墻皮脫落有很多種原因,李先生家這么多年沒解決肯定是有原因的。
鄭州圣菲城 地下室滲水8年
業主投訴:住在鄭州市圣菲城的業主劉先生為自家的地下儲藏室苦惱了8年,2007年交房一年后,地下儲藏室的地面就開始滲水。他稱,平時滲水少,一遇到下雨天,儲藏室滲水就比較嚴重,有一次泡壞了幾瓶酒和幾盒茶葉。多次向物業反映,物業經理都換了好幾任了,到現在也沒有修好。為此他拒交物業費,沒想到年前竟被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并且敗訴,現在已到了強制執行階段,坐飛機和高鐵都受影響了。
記者調查:3月12日,記者來到劉先生家,看到儲藏室的墻根和墻角處都有滲水現象,屋內還有之前被水泡壞的紙箱,在儲藏室外面有一片積水。劉先生認為,物業必須把滲水問題修好,前幾年的物業費應減免,泡壞的物品應賠償。
隨后,記者跟隨劉先生來到物業公司。經理翟女士稱,公司對劉先生的問題很重視,幾年前就開始修,但是到現在都沒有找到滲水原因,上一任經理也沒有跟自己交接此事;之前幫劉先生調了一間儲藏室,等修好后再搬回來,但是物業費減免是沒有道理的;至于把劉先生告上法庭,翟經理解釋說,公司管理好幾個項目,拖欠物業費的有好幾家,公司在發出律師函后將他們統一告上法庭,并不是針對劉先生一個人。
物業服務
鄭州芙蓉花苑三期經適房物業費高過商品房
業主投訴:趙女士打電話反映,明明是給低收入居民的鄭州市芙蓉花苑經濟適用房,三期物業費比周邊商品房還高。“交房通知物業費按每平米1.85元收取。”
記者調查:接到投訴后,記者了解了鄭州市芙蓉花苑附近樓盤,同是經適房的紫薇苑小區物業費是1.15元/平方米,青秀佳苑和長江花園都是1.35元/平方米。而一些商品房目前的物業費如一處庭院高層1.15元/平方米,盛世之都1.2元/平方米,正商藍鉆高層1.8元/平方米。
隨后,記者采訪了小區物業公司王經理。他向記者提供了資質證書和證明材料。一份是鄭州市房管局頒發的三級物業資質證書,一份是由二七區物價局批復的【2016】1/2號文件,該文件規定“物業服務按一級收費標準執行,基準價為1.73元/平方米/月,浮動不超過10%”。
記者又聯系到鄭州市二七區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物業服務價格是放開的。至于一級服務條件那是由房管局考核的,我們根據房管局核準的資質給它(芙蓉花苑小區物業)批復的價格,我們不用去小區現場考核。他認為經適房和商品房其物業管理服務付出是同等的,不應受房屋性質局限。
至于開發商為何給經適房配備一級服務,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物業處工作人員表示,一方面經適房的相關物業法規還沒有完善,另一方面很多經適房與商品房同建,共同享用一套物業管理資質,會使用一套價格體系。
鄭州藍天空港小區交房兩年不通天然氣
業主投訴:鄭州市民王先生投訴,他購買了位于鄭州市通泰路與金水路交叉口的鄭州藍天空港小區,2014年已經交房,可兩年過去了,小區一直不通天然氣暖氣,房產證也沒有辦理。但物業公司卻照收物業費,他多次反映到物業,物業推諉,一直不予回應。王先生說,小區先入住的業主只能用電磁爐湊合著做飯,很多裝修完的業主無法入住。
記者調查:3月13日,記者來到鄭州藍天空港小區,在1號樓下,找到了掛著“河南軒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的小區物業辦。只有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在值班,記者表明來意,這名工作人員自始至終就一句話,“領導不在,我什么都不知道”。記者問其可否聯系下置業方面的領導,他表示領導周一會來。
3月14日,周一上午,記者再次來到藍天空港小區物業。置業公司的位子上是名女士。記者一說采訪,這名女士說,“我是新來的,什么都不知道。”記者要求和負責人聯系,該女士進了里屋,十分鐘后出來,“我沒有聯系上領導。”記者再次追問,這名女士始終不予回應。
開封碧水藍城 物業公司換了裝修押金找誰退?
業主投訴:開封楊先生投訴,他于2013年購買了由開心一方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碧水藍城”二期。2015年6月份交房,向當時的小區物業——翔宇物業繳納了3000元的裝修保證金。
2015年8月中旬,小區更換了新的物業——開元物業。當楊先生找到開元物業要求退還裝修押金時,卻遭到了開元物業的拒絕。原因是“開元物業并未收取楊先生的裝修押金,之前和翔宇物業交接時也沒有提到過關于楊先生裝修押金需要退還的事情”。
記者調查:開元物業負責碧水藍城小區的客服負責人吳女士告訴記者,之前和翔宇物業交接工作時,確實沒有涉及裝修押金退還的問題,“業主要想退還裝修押金,只能找翔宇物業歸還了。”
開封市住建局物業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楊先生遇到裝修押金無處可退的問題,可以憑著裝修協議和裝修押金收據,找翔宇物業退還裝修保證金。
記者通過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企業信息,無論是“碧水藍城物業服務中心”還是“翔宇物業有限公司”,都提示“您搜索的條件無查詢結果”。
小衛士感言
物業“清欠組”催費 傷的是“業主心”
當了3·15小衛士半月有余,我收到的物業投訴上百條,在房地產投訴中“獨領風騷”。
“因為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拒繳物業費,物業公司就把我家的水電都剪斷了?”通利紫荊尚都二期8號樓一位余女士對物業的這種行為非常憤怒。
記者調查此事的同時,聯系到負責紫荊尚都二期一位楊姓負責人,他表示余小姐欠繳物業費時間太長之事已經上報通利地產公司,并且由地產公司的“清欠組”負責。通利置業物業負責人聶總表示說,“清欠組”是物業員工自發組織的一個小組,對欠款比較久的業主進行物業費的討要,并且會采取上門、傳單、去單位等多種手段。
由于業主對物管的服務嚴重不滿,導致不少小區出現了大量業主拒繳物管費的現象。而物業管理公司為了能收到管理費也是采用各種手段,這更是加劇了業主與物管之間的矛盾。
老百姓買房前期看房企,后期還得靠物業。如今不乏豪宅金玉其外,敗絮于物業,所以買房只是一時,物業靠譜才能一生舒心。隨著樓市競爭的加劇,老百姓對居住品質要求的提升,物業服務已成為與產品品質并駕齊驅的王牌。所以說,各位開發商,先回頭看看你小區的物業,再來標榜你的樓盤品質吧!
延期交房
鄭州億嘉未來國際公寓:交房時間早過 項目卻仍停工
業主投訴:鄭州郭女士,她在2014年9月購買了位于鄭州市隴海路與未來路交叉口附近的億嘉未來國際公寓,開發商為河南金芒果地產有限公司,合同約定2015年9月30日前交房。
郭女士介紹,2015年8月27日,她第一次收到了金芒果地產公司的延期交房通知書,通知書中稱,由于隴海快速通道施工工期延期影響到了鄭州億嘉未來國際公寓項目的竣工時間,交房期限延遲至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1月30日,郭女士打電話給自己的置業顧問卻被告知,該項目由于和建筑方發生資金問題,目前還未開工,最遲到2016年2月29日就能交房。
記者調查:3月11日,就郭女士的問題,記者走訪了鄭州市隴海路附近的億嘉未來國際公寓,發現大樓主體已經完工,但內部還未裝修,各個樓層還在鋪設地板、吊頂,照明設施,樓道中到處擺放著木板、沙石、水泥等施工建材,只有5、6個工人在現場施工。
這樣的工程進度5月底到底能否交房?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該項目售樓部李經理,他介紹,延期主要原因是隴海路高架施工,占了該項目一塊用地,導致項目規劃整體變更,施工進程不如預期,證件也拿得比較晚。同時,由于占地,原來的市政水電管道,需要重新鋪設,工程時間自然就變長了。目前工程只剩下收尾工作,已經開始著手進行樓內吊頂、地板等設施裝修,路面進行防水處理,工期裝修大概需要1.5個月,并承諾最晚5月31日前交房。
延期交房
鄭州金成時代廣場2期:開發商怪罪村民圍堵導致交房晚
業主投訴:鄭州羅先生、韓先生等向記者反映,他們購買的鄭州市黃河路與中州大道交會處附近的金成時代廣場2期,開發商為金成時代廣場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約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但至今一直未能交房,而且已經停工。
記者調查:鄭州金成時代廣場銷售部負責人李女士告訴記者,“延期交房會在實際交房后180天再賠付違約金。”對于業主要求的按月賠付違約金,李女士表示不可能。
李女士告訴記者,停工是因為姚砦村民一直圍堵他們的施工現場和售樓部,導致他們無法施工,一旦村民不再圍堵,他們可以很快施工,并承諾最晚會在2016年12月31日前交房。
對于業主提出的退房請求,金成時代廣場建筑有限公司的劉先生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延期交房
鄭州龍澤嘉園小區: 房子建好不交房,一拖就是大半年
業主投訴:鄭州白沙鎮市民王女士反映:2014年年初,她購買了由固始龍澤嘉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樓盤:龍澤嘉園。當時購房合同上寫的是2015年5月份交房,可是到現在,開發商仍然沒有交房。
記者調查:記者在現場看到,龍澤嘉園小區的房子已經建好,但是小區大門緊鎖,不讓進出。而售樓部早已人去樓空。為什么房子建好了卻不交房?記者聯系到龍澤嘉園小區工作人員王經理。王經理說:“因為目前小區手續一直沒有辦好,不具備交房條件,所以一直沒有交房。”至于什么時候交房,王經理表示他也不清楚,只能等手續辦好以后再說。
霸王交房
鄭州弘潤幸福里:想要房鑰匙先交5萬押金
業主投訴:鄭州市民梁先生打電話投訴。他于2013年購買了位于鄭州市金水區豐樂路與弘潤路交會處東南角的弘潤幸福里小區,由鄭州嘉潤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底,梁先生沒有接到交房通知,直到2015年年底,梁先生和弘潤幸福里小區1號樓的其他業主接到了交房通知。可交房的條件卻是:先交5萬元押金。
梁先生告訴記者:延遲了一年交房,我們業主還沒有向開發商索要賠償,他們卻讓我們交5萬押金才給房鑰匙。
記者調查:記者電話采訪了鄭州嘉潤置業有限公司的一王姓經理,他說小區在項目上確實遇到了一些問題和困難。公司正在想辦法積極解決,“去年年底,我們和業主之間一共召開了15次會議,涉及500多戶業主,把公司的現狀和困難和業主進行了溝通”。
至于向業主收取5萬元的押金,是考慮到了公司的經營問題,也是為了收回一些尾款,盡快讓大家都搬進新房。“5萬元押金以后可以沖抵房款。”王經理說道。
霸王交房
新鄭市龍湖熙岸:臨時水電就交房綠化一年后才完成
業主投訴:2016年1月31日,在不具備交房條件的情況下,新鄭市龍湖熙岸開發商強制向業主交房,引起廣大業主不滿。業主代表陸先生透露,衛生間、陽臺沒做基礎防水;小區仍是臨時用水、臨時用電;小區只有路基,柏油、石子均未鋪設。“要綠化沒綠化,圍墻也沒有,甚至有的樓棟連單元門都沒”。
2月28日,業主趕到售樓部交涉,開發商只開出承諾書,并沒有給出詳細的施工進度表。
記者調查:開發商鄭州市三陽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建國對記者說,因為工程復雜,他暫時沒法給出時間表。公司承諾按購房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延期交房違約金,2016年2月28日之前產生的違約金,以現金方式在2016年3月31日前支付完畢。
三陽商貿有限公司還承諾,龍湖熙岸一期項目西門及道路、水電天然氣、有線電視、雨污管網工程等均會遵守合同約定,并承諾最遲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綠化景觀工程。
規劃改變
鄭州白沙鎮格林上東:小區交房了東大門卻被樓房堵上了
業主投訴:近日,記者多次收到關于鄭州市白沙鎮“格林上東”業主的投訴,主要反映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交房一年多了還沒有房產證;小區物業費貴;小區東門沙盤上是一條寬闊的馬路,現如今卻被一排3層樓房堵住,東門成了擺設。
記者調查:3月12日,記者來到格林上東售樓部,幾十名業主拉橫幅正在維權。業主代表黃先生拿出購房相關手續讓記者查看,在一張蓋有河南省安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章的《業主臨時規約》中央,印有小區效果圖,一處大型的水榭景觀清晰可見,而在售樓部的沙盤中,該景觀卻變成了一個小了很多的噴泉。黃先生稱,當初物業人員稱因為這個大型水景,管理起來比較麻煩,所以物業費才貴些。
在小區東門,記者看到一排3層樓房擋住了出口,跟沙盤上的寬闊馬路相去甚遠。
記者把業主的問題反映給物業公司朱經理,他回答稱,開發商已在2015年1月5日交房的60天內將權屬登記手續提交給相關部門備案,房產證什么時候辦下來自己也不清楚;東門口規劃確實是一條馬路,但現在還是當地村民的土地,他們在自己的地上蓋樓房我們也沒辦法。
規劃改變
鄭州正印良品小區(現為萬吉花園):開發商易了主內購房沒著落
業主投訴:2012年11月份,邵先生以內部認購的方式,在正印良品訂購了一套101平方米的三房。共分兩次交納了25萬元作為預付款,并和開發商河南正印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印置業)簽了內部購房協議,開發商承諾2014年12月31日前交房。
2014年4月,邵先生在該小區業主群中得知,小區用地被賣給了河南萬吉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吉置業),邵先生趕忙來到工地旁的萬吉置業臨時辦公樓。當時萬吉置業內部人員竟然給出了“當初把錢交給誰去找誰”的說法。
記者調查:3月11日,記者來到位于中州大道與金岱路附近的正印良品項目,在工地旁萬吉置業臨時辦公樓中記者找到了萬吉置業工作人員咨詢情況,一位肖經理介紹,2014年正印置業資金鏈出現問題,2015年已將這塊建筑用地轉賣給萬吉置業,目前該項目名稱已經變為萬吉花園,由于交接過戶等手續比較復雜,今年才正式開工。
對于業主和萬吉置業簽訂的內部認購協議現在如何執行,肖經理告訴記者,目前萬吉置業和正印置業交接手續已經走完,承認該內部認購協議,并承諾這部分業主帶上相關材料可以直接到臨時辦公樓3樓,還以認購協議中的價格,重新簽訂購房手續,已交過預付款的業主,如想退款也可前來辦理退款手續。
肖經理介紹,目前萬吉花園規劃已經變更,計劃建造13棟高層,最遲2017年10月31日交房,像邵先生這樣的業主,萬吉置業僅僅承認內部認購合同,在面積、樓層不變的情況下,其他方面需要業主親自前來協商,至于貸款需要等到項目主體建造至8層以上才能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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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房產鄭州順河路店:賣房被“放鴿子”預交費用沒下落
業主投訴:鄭州市民王先生投訴,去年5月,他將自家位于順河路的一座房產掛在世家房產順河路店出售。一個月后,世家房產順河路店工作人員告訴王先生,他的房子已經賣出去了,隨后,2015年6月7日,王先生和買家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幾天后,中介工作人員告訴王先生,買家單方面違約,自稱沒錢,王先生的房產暫時就沒了“下家”。可當時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王先生共交付了傭金、定金、咨詢費等各種費用共計3萬余元,不能返還,一直拖了大半年。
記者調查:3月7日,記者聯系上該店店長魏女士,她告訴記者:按照購房買賣合同規定,不管雙方交易成交與否,中介方都要收取一定的咨詢費、傭金等費用,王先生的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中介方只負責在中間協調、溝通。
由于簽訂合同后,買方忽然變卦,稱沒錢,房子不買了,魏女士再給買方打電話,怎么都打不通了,因為買方的“失聯”,王先生交付的費用無法返回。
魏女士稱:“買方在我們這只有3000元定金,也不夠返還給王先生的費用”。最后她表示盡快將王先生情況向領導匯報,“最遲月底之前,給王先生明確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