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停車位這樣一個事關民生的重大問題,政府相關部門是如何考慮的?面對立法的缺位,又有多少人在為推進立法而呼吁?
鄭州市民何先生是個律師,十多年間,他打了大大小小上千個官司,最近卻為自己的事情發愁。
因為小區地下停車位被改為“只賣不租”,他和物業發生了沖突,至今家里還停水停電。
該小區地下車庫里,很多停車位都空著
【只賣不租】
沒買停車位禁止入內
何先生住在鄭州市紫荊山路紫域云庭小區,地下車庫上下兩層120個停車位,其中負二層屬人防工程。
紫域云庭小區開發商為鄭州裕惠置業有限公司,物業為河南盛榮物業公司,小區物業為開發商自建物業。
何先生說,2010年入住后,不少業主采取租賃的形式停車,每車每月190元。
2015年6月,物業發布公告,要對地下停車位進行整修,其間不得停放車輛。
2015年9月,小區地下停車場整修完畢,小區物業聯合開發商張貼公示,小區地下負一、負二兩層停車位自2016年1月1日不再出租,住戶若繼續使用,只能購買。
臨近年末,何先生跑去給停車卡充值時被告知,地下停車位只賣不租,未購買停車位禁止入內。
【業主聲音】
一個停車位20萬元 負擔不起
一個停車位20萬元,讓小區一些業主覺得,這個價格太高了。
紫域云庭的王女士說,目前她和丈夫都處于事業打拼階段,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錢來買停車位。停租之后,附近并無公共停車場,最近的在500米開外易初蓮花地下停車場,有時碰上停車位緊張,便只能把車放在路邊。
“我們曾和物業公司協商租賃停車位,但他們不愿意租,寧愿空著。”王女士說。
開發商只賣不租的消息,在業主群里炸開了鍋,有人妥協,也有人抱怨。“聽說業主已經和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起了幾次沖突了。”王女士說,這種“只賣不租”的政策讓大部分業主都很犯難。
孫先生則表示,現在有親戚朋友來串門,保安都不讓他們的車子進來。
【引發沖突】
有業主被停水停電
2015年12月,何先生在群里號召大家,為自己的權益斗爭。當夜,小區進出車庫的一側道閘桿被卸。
2016年1月1日凌晨1時許,何先生家被五六名不明身份人員把入戶門砸壞,但報警后,卻找不到那段監控。
當天,何先生家遭遇停水停電。隨后,何先生用自家車堵住了停車庫一側出入口,他說這只是一種形式上的示威,另一側的出入口仍可正常使用。
在此期間,何先生與多名業主找開發商質疑:停車位為什么只賣不租?開發商有沒有地下停車場的產權?當時,有物業上的工作人員表示,地下停車庫重新翻新,投了那么多的錢怎么不該賣?
第二天,物業招募了30多個保安樓上樓下巡邏,對車庫門進行把守,并在何先生家門外蹲守,不讓他自行恢復水電。至今,何先生的車仍堵在一側,仍有保安蹲守在停車場出入口,何先生家的水電還沒送上。
【物業說法】
停業主水電是因為欠物業費
昨日上午,河南盛榮物業公司一徐姓經理說,對業主停水停電,停車位事件只是個導火索,真正的原因,是相關業主拖欠物業費。
徐經理說,部分不愿買停車位的人,在2015年12月糾結業主,把道閘桿卸了,卸桿堵門,已經三次,“我們有70%的業主都買了,他們準備讓正常繳費的業主一起找物業,我們才找了保安公司的人,我們這樣做是為了70%業主的利益。”
徐經理說,他也知道停水停電不合適,“物業科的人說拖欠物業費我可以起訴,那么我停你水,你也可以起訴我。” “只賣不租”不違規
停車位開發商只賣不租,這個做法合理嗎?徐經理說,他們也去多方咨詢過,這個不違規,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車場只能“有償使用”,他們并沒有買賣,只是“長期租賃”。他也坦承,這確實是打了法律的“擦邊球”。
對于這個問題,物業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無能為力,他們既是這里的物業工作人員,也是其他小區的業主,“我們小區也這樣,我們當時也抗爭過,后來沒辦法還是買了。你不要別人要,你說咋辦?幾萬元買個車,再花一二十萬元買停車位。有的剛開始沒買,后來就算是開著奔馳奧迪,照樣還得停路邊。”
而河南商報咨詢該小區開發商時,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此事已經反映到政府相關部門,正在走程序解決。
【“天價”停車位】
早在2012年,就有媒體報道,鄭東新區某小區一個停車位均價20萬元。報道中,一家二手房中介的工作人員說,剛剛20萬元賣了一個停車位,這個價位太正常了。去年8月媒體報道,鄭州金水東路一小區停車位緊俏,單價已漲到45萬元左右。車庫能停三輛車的,賣到70萬元。2008年剛開盤時,一個普通停車位15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