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
交房三年 房產證“難產”
11月21日,報道了鄭州龍鳳苑小區交房兩年,業主未拿到房產證準備起訴開發商的事情。此后,記者接到廣廈·城市之巔多位業主的投訴,“我們小區交房3年多了,房產證也是被開發商一拖再拖。”
廣廈·城市之巔位于鄭州紅旗路北側文化路西邊,該小區業主毛女士稱,2012年5月份,他們入住新家,但如今3年過去了,房產證依然沒拿到。
毛女士稱,2014年她曾找到小區的開發商廣廈置業詢問情況,當時工作人員回應稱“過完年”。可眼看著2015年即將過完,再次詢問開發商,她又得到了同樣的回應。
另一位業主出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的條款規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內,持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到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出賣人按已交付房價款的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坎坷】
業主勝訴了 證依然沒影
2014年10月份,廣廈·城市之巔40位業主將開發商告上法庭。2015年6月份勝訴后,法院下達強制執行書。但事情遠非他們想象的那樣順利。
“申請強制執行后,始終也沒個結果。”一位丁姓業主稱,之前曾有法官說開發商還沒在房管局辦理初始登記,需業主與開發商再協調,“我們若是能協調好,還到法院起訴干嗎?”
11月27日上午,記者與廣廈·城市之巔的多位業主來到金水區法院,一名張姓書記員稱,今年7月份,他們就將判決書遞到了鄭州市房管局的協助執行窗口,但人家不接收,說是開發商初始登記都沒有,無法給業主辦理房產證。
張姓書記員表示,目前他已經將問題向上級反映,等待領導的意見,看能否協調開發商盡快解決問題,到房管局完成初始登記。
業主毛先生稱,從申請強制執行到目前已經有5個月了,但一直沒有結果讓他們寒心。
【回應】
開發商:過完年房產證能辦好
據房管局工作人員介紹,初始登記是開發商給整個小區辦房產證的前提。而完成初始登記則需要開發商在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向房管局提交小區的土地證、規劃證、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證、建筑物區分所有權證明及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委托書等證明。
27日上午,開發商鄭州廣廈置業有限公司一位董姓經理稱,因前期公司內部產生糾紛,業主的房產證辦理一直被拖延,目前正在重新補辦手續,走程序辦理。
董經理稱,“竣工驗收”已經完成,現材料正在建委備案科備案,之后再到房管局進行實際面積測量,然后就可以進行初始登記。預計過完年,業主可以拿到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