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一
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情況
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歷來是審計的重頭戲。
2013年,全省各級政府共籌集安居工程財政性資金165.79億元(其中中央財政預算安排102.13億元),通過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發行企業債券等社會融資方式籌集安居工程資金70.82億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省審計廳組織1355名審計人員,對全省16個省轄市(不含由審計署駐鄭州特派員辦事處負責審計的鄭州市、新鄉市)的安居工程情況進行了審計。
主要問題
虛報資料套取資金 違規分房、領取補貼
問題1:違規套取、挪用專項資金
5個市縣的6個單位虛報資料,違規套取安居工程專項資金650.94萬元;15個市縣的7個管理單位和9個項目挪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3206.23萬元,用于市政工程等非安居工程項目支出。
問題2:建設過程違法、違規多
173個項目在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用地和未辦理轉用審批手續占用農用地,涉及土地466.78萬平方米。
153個項目未依法履行招標程序,涉及合同金額46.12億元。
11個項目存在涉嫌違法轉分包、肢解發包,以及參建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4.09億元。
40個項目2.43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市政基礎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未同步規劃、同時交付使用。
30個項目1.46萬套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未按規定執行抗震設防、建筑節能等有關強制性標準。
問題3: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違規分房
3639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1605套、領取租賃補貼346.53萬元。
另有44戶家庭重復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44套,647戶重復享受住房貨幣50.72萬元。
問題4:因配套不完善造成房屋閑置
因為地處偏僻、配套市政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原因,致使已建成保障性住房2.66萬套空置超過一年;由于生活服務設施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2416套閑置。
問題5:該減免的稅費沒減免
17個市縣的財政、人防、稅務等部門,違規向41個安居工程項目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營業稅費等應減免的稅費9609.80萬元;8個市縣的15個項目未能享受優惠利率,多負擔利息701.36萬元。
問題6:部分項目不符合保本微利原則
審計人員抽查了26個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改造項目,平均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1893元。按政府指導價同口徑核算,項目平均成本為每平方米1717元,平均利潤率達10.25%,超過國家規定的3%利潤率水平,不符合經濟適用房與棚戶區改造保本微利原則。
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截至2014年5月底,有關地方和單位已通過補充安排、上繳財政等方式籌集安居工程資金2.87億元,追回被騙取、挪用資金1838.12萬元;取消不符合條件保障對象資格1245戶,追回違規領取補貼78.39萬元;收回或清理被違規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235套。此外,審計部門已向紀檢監察部門移送違紀違規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相關部門正在依法查處。
審計二
3條高速公路審計情況
濟邵高速、嶺南高速、安南高速等3條高速公路總長222.17公里。3個項目的建設單位分別為河南省濟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邵公司)、河南嶺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嶺南公司)、河南省安陽至南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南公司)。審計發現,3條高速公路在工程結算、資金使用、招投標管理等方面問題多多。
主要問題
施工未達標卻被驗收合格
問題1:多計量結算工程價款
3個項目的建設單位在與153家施工單位結算時,多計量結算工程價款合計7923.33萬元。
問題2:多計未完成工程投資
3家建設單位合計多計未完成工程投資和預留費用5785.33萬元,嶺南公司多支付征地補償款369.33萬元。
問題3:未按規定公開招標
嶺南公司、安南公司在工程實施中,未按規定將跨鐵路橋梁、路面煤油稀釋瀝青透層等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涉及金額2.92億元。其主要原因是鐵路行業限制或項目時間限制等。
問題4:施工未達標,監理卻驗收合格
濟邵高速部分附屬工程承包商施工未達設計標準要求,監理卻予以驗收合格并計量,涉及投資3606.68萬元。截至目前,省交通運輸廳對相關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給予全省通報批評,并扣除有關質量保證金,降低其信用評價等級。
問題5:涉嫌借用資質承攬工程
3條高速公路在建設中有2家施工單位涉嫌借用資質承攬工程、4家施工單位涉嫌違法分包工程問題。省交通運輸廳已對2家借用資質的施工單位給予信用等級降至D級處理,并自文件發布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河南省公路建設;對4家違規分包單位給予降低信用評價等級處理。同時,省交通運輸廳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強化對我省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管。
問題6:3條高速公路超概算
3條高速公路超概算10.55億元,平均超概算率為10.34%。
省交通運輸廳已研究制定了6個針對性的辦法和8項臺賬,并表示今后嚴重超概算的,其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項目公司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停職或免職處理,視情節輕重給與相應黨政紀處分。
審計三
第八屆中博會審計情況
第八屆中博會于2013年5月18日至5月20日舉辦,主會場設在鄭州,當時共有9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會。
本次審計后,共核減支出36.36萬元,審計確認支出3491.67元,結余333.33萬元。
主要問題
超范圍列支出國費用36.36萬元
超范圍列支出國費用36.36萬元,未執行政府采購200.46萬元。2013年1月至5月,省商務廳列支購買客車、家具等200.46萬元。其中,購買一輛碧蓮4479CC客車支出89.99萬元、購買地毯及鋪設支出12.53萬元。2013年6月,支付食宿費81.88萬元,但未附住宿明細單和簽到表。
審計四
商丘師范學院審計情況
審計表明,商丘師范學院在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違反有關財經規定的問題。
主要問題
違規挪用學生獎助基金165.11萬元
比如2013年,商丘師范學院委托有關學校協助開展函授業務,當年共取得函授學費收入1035.29萬元。其中,直接上繳省財政專戶464.39萬元,應合作學校要求轉入當地財政專戶207.29萬元,合作學校直接坐支363.61萬元。
學生獎助基金管理使用不合規。一是未足額提取學生獎助基金62.06萬元。二是挪用學生獎助基金165.11萬元,主要用于補助學院后勤總公司天然氣費等。
201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超預算77.0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超預算50.96萬元,車輛購置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超預算26.0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