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發生
阿杰是周口淮陽人,常年在外從事裝修工作,2013年12月15日,阿杰受雇于張某,到張某位于鄭州航空港區福都時代廣場的門面房處進行裝修。阿杰的家人訴稱,2013年12月16日上午,阿杰誤將張某裝在冰紅茶飲料瓶內的油漆稀料當作冰紅茶飲用了一口。當時,阿杰發現味兒不對后立即吐出飲下的東西,但還是咽進去了一點兒。一個小時后,阿杰出現了惡心、嘔吐、腹瀉等癥狀。然后阿杰去就醫,但最后還是因急性有機溶劑中毒、消化道出血、多臟器功能衰竭而不幸死亡。
責任之爭
“明明是油漆稀料,為什么要裝在冰紅茶瓶內?而且冰紅茶瓶體本身就是紅色,外面又不做任何警示標志,很容易讓人誤
以為是飲料,根本分辨不了。”阿杰的家人認為,雇主張某用冰紅茶瓶裝稀料是最大的失誤,因此他應該對阿杰的死承擔全部責任。此外,他們還認為,張某存在另外一個失誤,那就是在阿杰誤食稀料后沒有及時帶他就醫,從而錯失了最佳醫療時間。阿杰的就診記錄顯示,他最先是去當地一個診所就醫,被要求喝了一些葡萄糖進行觀察,10個小時后才被轉送到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急救。
而雇主張某則辯稱,阿杰的家人所訴不實。張某說,自己是把稀料裝在了冰紅茶瓶內,但是阿杰是個專業油漆工,他對油漆的調和和稀料的性質應該非常了解,且稀料氣味刺鼻,阿杰應該擰開瓶蓋就能聞到,按常理他不應該飲用。“發現他喝了一口后,我就讓他去醫院,但是他說沒事,自己都吐出來了,然后繼續干活。直到一個小時后,他嘔吐、肚子疼,我們才一起去看醫生,我估計他自己也沒想到稀料毒性那么大,疏忽大意這才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
事件結果
中牟縣法院八崗法庭經審理認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進行賠償。本案中,阿杰受雇于張某從事門面房裝修,張某支付阿杰一定的報酬,二者之間已經形成了勞務合同關系,阿杰在工作中因誤食稀料而中毒死亡,其死亡原因與張某用冰紅茶瓶裝稀料,并不在瓶身做警示標志有一定的因果關系。但是阿杰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常從事油漆工作,應該對稀料作出辨別,特別是對裝修現場不屬于自己的飲料應保持謹慎和警惕,故阿杰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最后,法院判決雇主張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擔40%的責任,賠償阿杰家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1.6萬余元。
判決下達后,雙方均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