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東方今報記者來到鄭州市天河路與大河路交叉口向北約2公里處一小區。
張先生帶記者來到32號樓2單元12樓的家中,屋內已裝修完畢,但客廳墻壁上有一道2米多長的裂縫,“拿個鐵絲從裂縫穿進去,可以貫穿整個墻壁”。不僅如此,張先生的新房內還有10多道深淺不同的裂縫。“花了60多萬元買房,竟然是這樣!”
隨后,記者又隨同幾名鄭州裝修業主來到他們剛買的新房查看,發現每套房里都有10多道裂縫,只是深淺不同。
去年,張先生以8000多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了套兩居室,買房前承諾是精裝房,等搬進去后,發現墻體有10多道裂縫,寬約半厘米。和開發商交涉后,開發商便將裝修好的新房“補”成了毛坯房。
記者走進張先生精裝修新房看到,地板是凸凹不平的水泥地,墻面上到處是水泥剛剛修補過的痕跡。張先生拿塑料掃帚輕輕在水泥地板上敲了敲,用手指一掰,水泥地板便脫落一大塊。“你看看,這水泥地板敲一敲,就成耕地了”。
這些裂縫會不會越來越大?是否會影響房子的質量?
昨日中午12時許,東方今報記者隨同鄭州業主代表來到該小區置業總經理辦公室,一名李姓負責人表示,裝修房屋出現質量瑕疵,不可避免。
對于業主的損失,他提出,如需退房,按房屋原價退還,并承擔相關的利息支出,但對房屋升值的差價部分,不補償;如果業主需要維修,他們可根據業主指定維修方案,在限定時間內維修完畢,并達到業主滿意。
但對業主提出退還裝修費用的要求,李姓負責人不接受。
對此,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田海康律師表示,鄭州裝修業主可根據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如果有依據,可以向開發商追償由于房子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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